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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二胡音乐的鉴赏——对音乐比赛所引起的争议

来源:互联网 作者:史銘燻 发表时间:2008-12-16 22:40:00

 

  課程:現代國樂專題

  指導:陳如祁教授

  項目:課堂報告

  學生:史銘燻921003

  日期:2003/11/22


一、 前言

  今年(2003年)十月十一日台北市立國樂團主辦的2003台北市民族器樂大賽初賽<1>,於結果公佈後引發了許多的爭議及批評,尤其在網路上留言的討論特別多,樂友踴躍表達自己的意見,有人批評,有人質疑比賽的公正性,有人發表對評審內容的看法,也有人對這些質疑與批評持不同的意見,在這民主多元化的時代,每個人都有權利發表自己的觀點,除少部分人留言流於謾罵,這涉及個人道德修養,筆者不予置評外,對所有人發表的意見都予以尊重,因為那應該都是每個人自己內心真實的感受,對於比賽裏每位參賽者二胡演奏的鑑賞結果。

  然而,在看了網路留言的討論後,也對於一些樂友的意見有了更多的思考,大部分樂友發表的意見都與評審有關,評審要做的是「音樂鑑賞」,對演奏者演奏的內容予以鑑別它的良窳,那麼,如何鑑別?鑑定的內容包含哪些?有哪些因素是屬於客觀的標準?有哪些又是屬於主觀的認定呢?這些都需要我們仔細地思考!

二、 網路上樂友對音樂鑑賞內容的看法與思考

  “…最誇張的是有一位xxx每回比賽都會比第一名的人,竟然會在這次初賽就被淘汰掉,實在太令人無法相信了…因為光他的音色就可以打死很多人了…”

  “依在下評審的經驗,會把評分的項目大致規劃以下數項:台風、音準、節奏、律動、樂曲處理、失誤的數量、技巧等數大項。在下會把音色列在技巧與樂曲處理這兩項下面,如果音色真的很好,會在技巧與樂曲處理這兩項裡面加分,所以光以音色來評輸贏,也許有所偏頗。”

  “我在二十歲時多半以演奏者的技巧加以評鑑,到了三十歲以後,我覺得音色與意境的表現更重要。”

  以上三則網路留言,同樣提到音樂鑑賞的內容問題,三者所持立場都不一樣。第一者所言“…因為光他的音色就可以打死很多人了…”,這樣的看法好像是在比武過關,先比音色,過關的再比其他項目。第二者所言“…在下會把音色列在技巧與樂曲處理這兩項下面,如果音色真的很好,會在技巧與樂曲處理這兩項裡面加分,所以光以音色來評輸贏,也許有所偏頗。”他不贊同第一者,提出了另一種看法,將音色列在技巧與樂曲處理這兩項下面,並認為它們比音色更重要。然而,第三者也不贊同,他認為音色與意境比技巧更為重要,另外,他倒是說明了三十歲時與二十歲時看法的不同。這些表示了他們對音色、技巧、樂曲處理、演奏意境等等,大都認為應該是音樂鑑賞的項目,然而,大家認定這些項目孰重孰輕,則較為分歧。但二胡音樂鑑賞的內容僅止於這些而已嗎?並且,對於鑑賞的項目是否該排其優先順序,而各個項目的價值認定是否該加以總和?如何總和?這些都存在許多疑問的!

  “不然請不懂國樂的人評好了,但是,是學音樂的,像是西樂之類的!?”

  “…叫一個西樂的來評也不錯,反正好聽的就是好聽,耳朵是不會騙人的。 ”<3>

  一些樂友質疑評審評分的公正性,所以提出了以西樂界人士來擔任評審的看法,但二胡音樂只是用「反正好聽就是好聽」來衡量嗎?中國音樂美學不同於西洋音樂美學<4>,西樂界人士是否具備這樣的「專業」,實在值得好好思考。簡單舉例來說,如果演奏一曲「秦腔主題隨想曲」,凡是演奏b7這音,都應比平均律的b7音稍高,而要是西樂界人士來評審,他若不明瞭「秦腔」的特殊戲曲色彩,直覺上就只會認為這音是不準的了。

三、 音樂鑑賞裏的「客觀標準」

  評審對於參賽者的演奏予以價值認定,評給分數決定名次,這當然是出於評審的主觀認定,但在評審評定分數的過程中其評定的依據何在,這又脫離不了客觀的標準,所謂「客觀」,是集合眾人的主觀而成,當大眾對於某一件事的主觀認定趨於相近,甚至是一致時,它就成為一客觀的標準,並且這客觀的「標準」可為大多數的人接受並遵循。

  對於二胡音樂鑑賞的客觀標準,包含了音準、節奏、音色、力度、速度、演奏技巧及台風<5>等,都為一般大眾所注重,評審當然也必須予以重視,但除此外,容易為大眾忽略的,尚有氣息、樂曲地方風格色彩、手法等,這些在二胡演奏的專業上,是非常必要且應重視的。以下就各點來探討:

  (一)音準

  二胡只有兩條弦,既無品位,也無指板,在演奏上增加音準方面的困難,但反過來說,也因它沒有指板與品位的特點,可以給演奏者增加在弦上各種變化的可能性,從而增加二胡的音樂表現力。在演奏上,音要準是基本的要求,但更深一層的思考,必須考慮音律的問題,一般而言,調性旋律適宜運用五度相生律,和聲則以運用純律的效果最為和諧,而在轉調頻繁,無調性音樂、全音音階、十二音列的作品上,以平均律為佳。二胡是弓弦樂器,一般的調性旋律線條應運用五度相生律,特殊的運用十二音列、全音音階的作品,可以平均律為主,而趙寒陽提出演奏分解和弦時,如空山鳥語的尾聲運用1、3、5的分解和弦,應運用純律<6>。這些都是在音準上必須同時注意的律制問題,除此之外,在一些具有戲曲或地方風格的曲目上,例如秦腔隨想曲、郿鄠調、湘江樂…等,有一些音的音高要求並不在這三種律制裏,必須依據其樂曲風格而有其特殊的音高標準。

  (二)節奏

  節奏在音樂中的作用就像蓋房子用的樑柱一樣,是必備的要素。節奏不穩就像隨風飄蕩、搖搖晃晃快傾倒的房子,所以演奏上節奏的穩定是非常重要的。

  將樂譜所記載的節奏準確地演奏是基本的要求,但我們除了追求節奏的精確外,更需注重節奏在音樂美感上的作用,樂譜上音符的時值只是作曲者對樂音長短的一種提示「符號」,究竟該如何演奏仍需配合音樂的感情和旋律的律動感而有所調整,這就有賴演奏者對各類音樂節奏律動的體驗了。

  (三)音色

  「音色」這詞是一借用視覺概念,化抽象為具象的用語,指的是聲音的色彩,就像畫家的調色板。音色應從兩方面來探討,一是發音的本質,這有賴於正確的發音技術,讓二胡的琴絃做良好的振動而發出優美的音色。另一方面則是音色的運用,針對樂曲的內涵,運用各種不同的音色來演奏,豐富樂曲的表現力。這兩方面都很重要,發音技術的先天不足,產生的音色表現平淡,便限制了運用音色變化的能力;反之,縱使有良好的發音技術可發出良好的聲音質地,但不懂得變化音色來表現樂曲,那也會使音樂變得呆板而無味了。

  (四)音量、力度

  在樂譜上,常有標記表示音量大小的力度記號(pp ~ ff ),而這些力度記號代表的意義並不是一個絕對的音量大小,而是一個相對的標準,所以演奏者是否具備足夠的音量「寬度」,是他所能運用音量的變化來表現樂曲內容的重要因素。

  除了音量外,力度上的掌握也是一要項,許多人常誤以為音量大力度就大,音量小力度就小,雖然在很多時候確是如此,但卻不是通例,常有音量大卻不見得力度大,音量小也不見得力度小的情況,這是演奏時必須要注意的。

  (五)速度

  演奏時需正確掌握樂曲的速度,樂譜上通常有標明速度的提示,雖然演奏者是音樂的二度創作,但偏離作曲者對速度的要求容易破壞作曲者原想表達的音樂內涵,故而演奏者應正確掌握樂曲的速度,並注意速度的穩定。而在樂曲上所標示改變速度的記號,如漸快、漸慢、突快、突慢等,演奏時應特別注意配合該處音樂情感的表達,而不是以等差或等比的方式來遞增或遞減速度而已。

  (六)演奏技巧

  良好的音樂表達需要依靠精湛的演奏技巧,例如右手運弓的穩定及快弓、唱弓、拋弓、跳弓、飛弓、擊弓、連頓弓…等特殊弓法,左手換把及揉絃、吟絃、壓絃、滑揉、滑音、墊指滑音…等技巧,都需藉著紮實而多量的練習才能掌握好,而能運用這些技巧來達成樂曲的要求,表現樂曲的內涵。

  (七)氣息

  氣息也就是演奏時呼吸的掌控,這與聲樂演唱時呼吸換氣相類似,二胡演奏雖是運用雙手來演奏樂器,然而對於氣息的控制卻是非常重要且容易被學習者所忽略,它對於樂句分句的清晰、樂曲律動的掌握、重音的勁道、音樂意念的表達…等等,都是起關鍵作用的,良好的氣息控制所演奏出來的音樂,可以牽引欣賞者的氣息跟著音樂的律動而行,有助於演奏者音樂美感的傳遞與音樂意念的表達,所以,演奏時配合音樂內容作良好的氣息控制是演奏者必須重視的。

  (八)樂曲風格

  每一首樂曲都具有其風格,這裏要探討的是特別具有地方性色彩或戲曲風格的部分,有大量的二胡樂曲是富有地方風味或引用戲曲素材的作品,例如描寫江南水鄉的「江南春色」、引用山東民間音樂風格的「一枝花」、河南地方性色彩的「河南小曲」、湖南花鼓戲風格的「湘江樂」…等,不勝枚舉,這些樂曲風格的展現絕不只在樂譜所記的旋律上而已,必須賴於演奏者對這些地方性音樂色彩與戲曲風格有更深的認識與掌握,方能表現出樂曲的真正內涵。

  (九)演奏手法

  演奏手法的運用常與樂曲的風格有關,如江南絲竹、廣東音樂、京劇音樂…等,都有其特殊的演奏手法,若是演奏以它們為素材的作品,就必須借鑒它的演奏手法,這樣才能展現樂曲的特殊風味來,若是用錯演奏手法,則樂曲的風味必然被改變,而發生張冠李戴的情形了。

  (十)台風

  我們說「演奏」,即是包含了「演」和「奏」兩部分,音樂的表現是藉由「奏」,而「演」即是在「奏」的同時,所有肢體動作的外在形象,外在形象須從「心」發出,與音樂形象相搭配,常在音樂比賽的場合看到有的參賽者表情動作呆若木雞,也有的參賽者動作上「晃」得實在太誇張,這些都是不好的,即使在有圍幕隔開的比賽,評審看不見參賽者的外在動作,參賽者仍必須自我要求,因為所有動作的發生,仍會影響到音樂的表現,「演」與「奏」是一個整體而不能相互切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