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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琴声杯”江苏竹笛大赛章程

来源:中国江苏网文化频道 编辑:佚名 发表时间:2008-9-25 8:23:55
 为了更好的发现和推出一批具有高水准音乐素质和优秀竹笛演奏人才,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普及、发展和繁荣民族音乐艺术,促进民族音乐的传承与发展,第三届“琴声杯”江苏竹笛大赛于2009年元月在南京举行。从本届起,今后每两年举办一次比赛。本届比赛奖品由杭州余杭鸣声乐器厂独家赞助。

  本次大赛评委会由国内外知名笛子演奏家、教育家担任。大赛采取现场亮分,评分实行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其它分数相加总和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每组参赛选手结束后,组委会在第一时间内将该组别选手总分公布上榜。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另外,今年的比赛还将采取现场专家点评。为了更好的宣传参赛选手,本次大赛组委会将统一印制画册,参赛选手名单用历届获奖选手优秀指导教师将印制画册中。

  主办单位:
  中国社会音乐研究会竹笛专业委员会
  中国社会音乐研究会创作辅导部
  江苏社会音乐研究会

  承办单位:
  “琴声杯”江苏竹笛大赛组委会
  南京琴音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协办单位:
  金陵箫笛馆
  无锡江南笛文化研究院

  媒体支持:
  《琴声》周刊《中国竹笛》杂志全球乐器网

  官方网站:
  中国江苏网文化频道

  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1月  地点:中国南京

  参赛组别:
  本次大赛设4个组别,演奏形式为:独奏、重奏。
  A组(6-9周岁)B组(10—12周岁)
  C组(13—16周岁)D组(17周岁以上)

  参赛要求:
  1.参赛者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复2.印件、1寸照片2张,3.填写参赛报名4.表。
  5.报名6.表中所填地址务必为任何情况下均可保证接收的地址,7.所留电话号码务必为白天通讯并可及时通知选手的号码。
  8.现场可以伴奏,9.伴奏人员或伴奏带由选手自行解决。
  10.报名11.费:280元/人,12.(参赛选手另加60元即可成为琴童俱乐部会员,13.并有资格申报“三优琴童”同14.时可享受由琴童俱乐部组织的各种活动,15.详见琴童俱乐部章程),16.获奖选手照片均刊登在报纸上。
  17.参赛选手的所有交通及食宿一律自理,18.组委会可代选手联系安排,19.但需提前告知组委会。
  20.本次比赛选手曲目规定时间。A组为3分钟、B、C组为4分钟、D组为5分钟。超过时间评委有权叫停。

  参赛曲目:
  A组:《喜洋洋》、《小放牛》(陆春龄曲)、《我是一个兵》、《塔塔尔族舞曲》、《四季歌》、《红领巾列车上北京》、《京调》、《扬鞭催马运粮忙》。
  B组:《姑苏行》、《脚踏水车唱山歌》、《喜相逢》、《牧民新歌》、《欢乐歌》、《梅花三弄》、《五梆子》、《帕米尔的春天》、《水乡船歌》、《小放牛》(刘森曲)、《黄莺亮翅》。
  C组:《牧民新歌》、《牧笛》、《春到湘江》、《秦川抒怀》、《帕米尔的春天》、《鹧鸪飞》、《下乡》、《早晨》、《三五七》、《醉卧山林》。
  D组:《秦川抒怀》、《琅玡神韵》、《幽兰逢春》、《三五七》、《鹧鸪飞》、《江河水》、《沙场》、《秋湖月夜》、《情诗》、《秋蝶恋花》、《深秋叙》、《秦川情》、《江河水》、《醉卧山林》、《听泉》。

  大赛评委:
  1.本次大赛评委由国内外知名2.竹笛演奏家、教育家组成。
  特邀评委:詹永明(著名笛子演奏家、教育家、上海音乐学院教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音乐学院教授)
  周伟(著名加拿大华人笛子演奏家、著名影星周璇之子)
  3.为确保本次大赛的公平、公正,4.大赛将采取现场亮分。评分实行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5.其他分数相加总和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
  6.每组参赛选手结束后,7.组委会在第一时间内将该组别选手总分公布上榜。
  8.大赛将采取现场专家点评。
  9.神秘嘉宾笛界泰斗将亲临现场指10.导。

  奖项设置:
  各组别奖项为金奖2名l、银奖3名l、铜奖4名l、优秀表演奖若干;
  各组获金、银、铜奖的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同l时,l金奖选手还将获得一份特殊奖品。
  金、银、铜、优秀奖选手的指l导老师均颁发优秀指l导老师证书;
  获金、银奖部分选手可参加颁奖专场音乐会。
  选手奖品
  杭州余杭鸣声乐器厂独家赞助

  赛程安排:
  2008年12月15日前报名完成,2009年1月1日选手报到。
  2009年1月2、3日进行比赛。
  2009年1月3日晚举行颁奖晚会。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08年12月15日
  报名地点:南京牌楼巷45号国华大厦9509室“琴声杯”江苏竹笛大赛组委会
  报名热线:025-86578411、13905168620
  联系人:朱光俊老师、张锦丽老师。
  报名者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寸照片2张。
  特别提示:今年大赛组委会奖统一印制画册,参赛选手名单将印制画册中,比赛现场不接受报名,另外,历届获奖选手指导教师也请于12月15日前把名单报给组委会。

  其他:
  参赛选手必须遵守上述各项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或进行其他不正当活动。违者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奖名次。
  组委会对决赛选手以本次比赛名义所制作的音像制品享有广播、电视播出权及其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